日前,四川省卫生厅根据该省省委、省政府地震灾区心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用3~10年时间,通过全面开展灾区心理卫生服务工作,减轻地震灾害对灾区干部群众的心理伤害。
四川省卫生厅明确,完善省、市、县、乡镇、村5级心理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心理卫生服务全覆盖;组建若干心理卫生服务队,定期深入灾区学校、机关、单位、居民点、农村,开展巡回心理卫生服务;对灾区干部群众进行筛查,及时发现精神疾患,建立专门档案,做好随访和健康检查;从非地震灾区精神疾病专科医院选派心理卫生人员到地震灾区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工作;再完成3000人次心理卫生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地震灾区县均设立24小时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加强重点和特殊人群的心理卫生服务。
该省卫生厅还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职责,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专人长期负责,定岗定人长期服务,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共同服务,落实工作经费,分级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