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院出台了一项新的司法解释,对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有法律人士认为,这对于劳动者维权是一利好消息。各大媒体也纷纷对这一消息进行了特别关注,有的甚至还计算出了即将来临的双节加班费数额。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临近,节日期间的加班费问题引起人们广泛关注。能不能领到加班费,加班费会不会缩水?都有谁能按规定领到加班费,一时引起热议,我也跟着凑个热闹。
国企、央业及大型国有垄断企业,这些单位的干部职工有可能领到加班费。因为本单位不差钱,平时奖金比工资还高,还不借假日这个大好机会再发一次福利。他们不仅能全额领到,还有可能多发多领,加班的职工有,没加班的领导职工也会有,你有我有大家都有,欢欢喜喜过个节。
机关单位。过节期间机关单位加班的人应该不多,值班是有的,省、市、国家级单位有可能领到,县级单位就难说了,原因一是从来没发过,二是平日收发的文件太多,关于加班费的文件容易跟其他文件混在一起,领导没看到或者忘了。领导忘了也有原因,因为领导从来不加班,要加班也是晚上加班,晚上加班不算。领导自己都没有加班费,他能给你职工发?这不大可能。该加班还要加,工作完不成拿你说事。
民营和私企单位一准不给。在这些单位上班,加班成了惯例,黑白连轴转,都不知道哪天是休息天,能够到月头发工资就不错了,谁敢奢望老板发加班费。干吧,没说的,端人家的饭碗受人家管。
这么来看好像有钱的能发没钱的发不了,也不是这么回事,有钱的单位多了去了,也不会都按章程办事,这要看老板的德行,老板心慈面软,行正道做正事,这有可能给。既使单位不差钱,老板看钱比二奶都亲就是赖着不给咋办?有谁敢举证到法院告老板不给加班费,一来钱少不值得,要回的加班费扣去来来回回的路费还不够请法官大人吃顿饭,还得倒贴,想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算了,给就给,不给拉倒。
二来除非辞职不干,打算辞职跳槽的,大有可能拿出二百五的劲头来跟老板理论理论,不为馒头争口气。可是有多少人想争这口气,别看有文件撑腰,劳动人民的腰杆子照样硬不起来,哪头轻哪头重,只要不是脑残,还是分得清的,不会为了虱子伤个袄。
国家下发加班费的文件,我个人认为补充一条更好:没有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的机关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企业单位重罚。发钱的事毕竟是领导签了字才算数,估计有了这一条,领导为了头上的乌纱帽不想发也得发,企业老板也要掂量轻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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